更新时间:2022.06.16
车辆强制险即为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
事故中责任方是没有赔偿责任的,一般都是由保险公司赔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交强险责任险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伤以及财产损失,具体的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交强险的理赔范围可分为人身伤亡的赔偿以及财产损失的赔偿,其赔偿范围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直接财产损失以及间接财产损失。
需要赔偿金额,但是是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代赔,不需要本人承担赔偿金额。两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情况下。无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全责方机动车的损害赔偿责任,全责方机动车交强险在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内承担
道路交通事侵权责任是根据不同的情况采用不同的归责原则: 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 2、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无过错原则,机动车一方即便无过错,也须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只有事故是
交强险赔付的数额是不应当根据划分责任的比例确定的,仅应当根据当事人是否对事故具有责任进行确定。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
全责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人身损伤的费用以及财产损失的费用。具体的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是指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无责,无需承担事故相关的赔偿责任,但交强险需要按照无责赔偿限额进行赔付。 一、交强险的无责赔偿限额如下: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3、财产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
交强险无责任赔偿就是指被保险车辆在事故中无责,无需承担事故相关的赔偿责任,但交强险需要按照无责赔偿限额进行赔付。交强险的无责赔偿限额如下: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000元人民币。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人民币。 三、财产损失赔
交强险对于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是: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是18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100元人民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