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6
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包括下列具体内容:录音录像制作者对自己制作的音像制品享有专有使用、销售、复制、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权利;并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的许可,无论是直
音像制品著作权登记: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应按《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规定提交有关证明和材料, 1、填写作品登记申请书、作品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各一份,提交作品原件及复印件、作品说明书(说明创作构思、作品主要特点及内容等)各一份; 2、个人作
关于您的问题,是这样的,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电影类作品属于艺术类“作品”的范畴,制片者对其享有完整的版权,既包括基于电影类作品的产生而依法享有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也包括
服务对象接到网络服务提供者转送的通知书后,认为其提供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未侵犯他人权利的,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书面说明,要求恢复被删除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恢复与被断开的作品、表演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被许可人复制、发行、
《著作权法》对录音、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制作录音、录像制品,作了如下规定:“第三十七条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
手机的通话录音在法庭上能当证据。但调查人员调查收集录音资料时,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证据包括:1、当事人的陈述;2、书证;3、物证;4、视听资
录音可以作为打官司的证据,录音属于视听资料,也是我国司法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是有效的。但是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录音证据的取得方式要合法,内容合法。即使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也不是全部的录音都有效,录音在录制的过程不能侵犯国家、社会或第三人的相
偷偷录音行为分析如下:被别人偷录音是否合法要看具体情况,只要对方没有违法的手段和形式、没有侵犯到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就应当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如果不是在公共场所,或非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擅自对他人进行偷拍或偷录的,就涉嫌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