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权;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配偶在法定继承中不能继
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已经开始同居的,由于法律承认他们的事实婚姻关系,因此,生存的一方可以作为死者的配偶继承遗产。 如果去世的一方在生前以遗嘱的形式将遗产的全部或部分留给另一方,则生存的一方有权利继承遗产。
事实婚姻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如果当事人立有遗嘱,而且遗产份额没有留给继子女,那么继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如果当事人没有立遗嘱,继子女是未成年人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继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
事实婚姻的夫妻一般没有继承权,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不相互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有继承权。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形成的事实婚姻,那么因其婚姻合法有效,其婚姻关系会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其配偶就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事实婚姻的非亲生子女不一定有继承权。如果非婚生子女是继子女且没有和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或者是非婚生子女是养子女但是不是养父母通过合法手续收养的,则非婚生子女没有继承权。
事实婚姻子女有权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虽然事实婚姻关系在我国是不受到保护的,但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却是平等的。采用法定继承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将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其中包括了父母、配偶、子女,此处的子女,既可以是婚生子
事实婚姻不能继承房产,死者留有遗嘱的情形除外。 我国目前只承认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不承认事实婚姻。 法律上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只是属于同居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
根据我国继承法相关规定,事实婚姻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自然也是不受保护的。所以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是没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将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包括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其中的配偶一定是具有法律婚姻关系的配偶,但是其
事实婚姻不一定能继承房产。如果男女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构成事实婚姻的,那么双方有相互继承的权利。但是在这之后,由于我国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双方只能形成同居关系,而同居人
可以。根据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相关规定,虽然事实婚姻关系在我国是不受到保护的,但是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却是平等的。采用法定继承时,被继承人的遗产将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发生继承,其中包括了父母、配偶、子女,此处的子女,既可以是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