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7
订立二手房中介合同需要写明委托人的基本信息、中介的机构信息;二手房信息;二手房的价格与中介服务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中介服务项目的名称、内容、要求和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那么还包括委托代理人的名称(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在
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标的; (2)数量和质量; (3)价款或者酬金; (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 (7)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 (8)当事人双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
订立房产买卖合同可以写明: 1、买卖双方基本信息; 2、标的房屋的基本信息; 3、价格; 4、履行方式,必须要写明房屋过户等相关事项; 5、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6、其他条款。
买卖合同的条款包括: 1、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等条款; 2、标的物的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3、双方当事人义务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条款; 4、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以及其效力等条款; 5、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条款
二手房买卖合同一般应具备的条款如下: 1、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等基本信息; 2、二手房的位置、面积、价格; 3、双方履行义务的期限、地点以及方式; 4、违约责任; 5、争议解决方式。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买卖合
买卖合同中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等条款。买卖合同的订立主体是出卖人和买受人,具体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是指合买卖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合同条款。一般来说违约条款分为违约责任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约定相关条款。
合同违约条款,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约定损失计算方式。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该合同失去意义,应归于消灭。在此情况下,我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通过行使解除权的方式消灭合同关系。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主要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二、标的; 三、价款; 四、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 七、合同生效条款; 八、合同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