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如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那么强拆不违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
仅由村集体批的宅基地不合法,农村建设房屋的审批、批准权在人民政府。在宅基地上建房需要提出建设用地申请交由村、社签字,交由县国土资源局实施用地报批和供地手续。
拆迁安置房有房产证。 一种是政府分配的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房产属个人所有,但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可办理房产证,也就可以买卖。 另一种是房产开发公司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与一般商品房没有区别,有房产证,也可自由上市。 都有房产证。
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强拆。在集体土地征收当中涉及征收农民集体土地上房屋的,各地政府也不可以实施强制的拆迁,而应该申请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在土地利用总体的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之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该按照规定办事
农村强行拆房是违法的。对房屋进行强行拆除也是要符合法律规定的,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强拆,强拆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农村强行拆房是违法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拆除房屋,如不按规定进行强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集体土地司法强拆程序主要有: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
强拆分为强制拆除违法建筑和政府对被征收的房屋的强制拆除。行政强制法对强拆有明确规定,符合条件和程序的,强拆不违法。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规定强制执行。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不需要村民同意,但是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才能征用。土地管理相关法规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法律另有其他规定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只有符合如下情形,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后,由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裁定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无权自己强制拆迁。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可以。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行政诉讼,既不执行征收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征收人可以强制征收土地,但不能违法强占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