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1、催告程序。在法定优先权成立后,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此催款通知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只有当发包人在该合同期限届满时仍未支付,承包人才能就该建设工程行使优先受偿权。至于该催告的合理期限,采用《建设工程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债权和抵押权。在实现方式上,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或是无力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协商无果也可以诉至法院,请求将该工程查封、拍卖以支付拖欠的工程款。由于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优先于
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效力优先于一般债权和抵押权。在实现方式上,如果发包人逾期不支付工程款或是无力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以和发包人协商将该工程折价,协商无果也可以诉至法院,请求将该工程查封、拍卖以支付拖欠的工程款
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是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但不包括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承包人。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法院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主体有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
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方式如下:发包人逾期不支付价款,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条件是建设单位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发包人仍不支付。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范围包括各种可以折价、拍卖的建设工程的价款。
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在行使时,首先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发出催告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工程价款。如果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才可以行使优先权,具体行使方式如下: 一、发包人和承包人针对工程款协议折价。 二、申请法院依法拍卖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所担保债权的范围是: (一)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利润和预期可得利润; (三)停工窝工损失; (四)欠付
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具备三个条件: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支付价款;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仍未支付;须在从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的六个月的除斥期间内行使。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可以和发包人协商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