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4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减刑条件如下:在服刑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刑事案件中拘传的条件:对象是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地点是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以及拘传的机关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明知自己有病还进行卖淫、嫖娼的,可能会构成传播性病罪。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进行卖淫、嫖娼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传播性病罪的处罚规定为: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为 1、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
自诉刑事案件的特点: 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 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
传播性病罪的犯罪构成有: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传播性病罪的成立条件指的是: 1、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严重性病的人
构成传播性病罪的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4、
构成传播性病罪的法定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以下要素会构成传播性病罪: 1、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
有以下要件可以确定为构成传播性病罪: 1、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