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1.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 (2)缴纳出资。 (3)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4)审请设立登记。 2.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 (1)发起人认购股份。 (2)向社会公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 1、签署发起人协议; 2、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 3、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 4、发起人支付股票出资; 5、成立公司机关; 6、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选举董事会、监事会、公司机关; 7、办理设立登记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如下: 1、发起人拟定设立方案; 2、对拟出资的资产进行评估或审计; 3、签订发起人协议书; 4、制定公司章程; 5、缴纳出资、获取验资报告; 7、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8、办理设立登记。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第一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是: 1、协议由所有发起人发起并建立; 2、全体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3、提前批准申请名称; 4、进行必要的行政审批; 5、股东认购股份并支付出资; 6、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7、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
1、核名。 2、租营业场地。 3、编写“公司章程”。 4、刻私章。 5、到会计师事务所领取“银行询征函”。 6、去银行开立公司验资户。 7、办理验资报告。 8、申领营业执照。 9、刻公章、财务章。 10、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股份公司募集设立程序:发起人在获得政府主管机关的批准以后,认购公司应发行的股份;制作招股说明书;签订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公开募股;召开创立大会;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申请设立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经过如下程序: 1、发起人发起。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只有待名称获得
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或“同时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公司的主要程序: 1、制定公司章程。 2、认足首期股份。 3、缴纳股款。 4、组建管理机关。 5、进行设立登记。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是: 1、订立公司章程; 2、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要进行报批,获得批准文件; 4、股东在约定的期限内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 5、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登记发照。
公司启动设立的主要程序如下: 1、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并以公式的形式载明法律和约定的必要事项; 2、认足首期股份,公司首次发行的法定股份必须由发起人认领,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 3、支付股款,一般情况下,发起人应按其认
股份公司设立程序: 1、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2、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应当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3、发放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