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我国《行政诉讼法》中对于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的具体规定如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行政诉讼时效有以下几种规定: 第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后,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或者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十五日内提起诉讼。该期限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或者复议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一、行政复议期限: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
当事人如果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复议。上述期限从当事人知道该行政强制措施之日起计算。如果超过六十日申请复议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复议机关一般不予立案受理。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处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不能。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除非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当事人在法定复议期限以内不得提起诉讼;行政诉讼已经被依法受理的,则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后可以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行政诉讼之后是不能够复议的。
行政复议后的十五日内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则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若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是终局裁决,则当事人在申请行政复议后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在收到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之后的十五日内可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则该起诉期限从当事人收到决定书之日算起;如果复议机关逾期未作决定的,则从复议期满之日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