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法院强制执行申请暂缓强制执行必须有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1、执行措施或者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 2、执行标的物存在权属争议的; 3、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人享有抵销权的。并由被执行人提供担保,由法院决定暂缓执行。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
有,死缓可以减为无期或有期徒刑,认真服刑有机会经减刑后释放的。如果被判处死缓,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那么在二年期满之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暂缓执行的法定事由:(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并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1)执行措施或者执行程序违反法律规定的;2)执行标的物存在权属争议的;3)被执行人对申请执
执行担保被人民法院认可后,即取得暂缓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被执行人应当承担因此而给申请执行人所造成的损失。
决策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建议停止执行或者暂缓执行决策的,经市政府全体会议或者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后,决策应当停止执行或者暂缓执行。决策实施效果评估报告建议对决策内容作重大修改的,按照本规定中第二章至第五章规定
哪些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
外地法院可以异地执行。也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
法院只判了份额无法强制执行。法院判决强制执行不了的,如果属于被执行人无财产的,可终止执行,视情况再恢复执行。如果属于执行不力的,权利人可以申请执行异议,要求法院重新执行判决。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再做出裁定。 《中华人民
被执行人在异地,本地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本地法院还可以申请被执行人所在地法院,协助执行。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