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4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了以下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规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包括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只有一方签名但事后一方认可的,也包括一方借的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但是如果借的钱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则属于个人债务。除了上述规定以外,夫妻双方对外属于一个整体,特别是在有共同事业的情况
夫妻双方有共同的债务,双方应当约定债务的处理方式。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那么双方应该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债务具体由谁承担。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债务的处理。夫妻的共同债务原则上双方应该共同
对于共同债务,原则上应该双方共同偿还。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对于债务问题应当作出处理。双方应当按照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是法院的判决等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对于债务的清偿主体和比例来偿还债务。如果其中一方已经承担了超出自己本应当承担的清偿责任,那么是可以要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人
债务不属于合同纠纷,两者不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而合同纠纷指的是,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的所有争议。债权是得以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的权利就是
在离婚的时候,双方应当对于债务的处理作出约定。双方可以自由协商,协商债务由哪一方负责偿还或者各自偿还的具体比例等。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则可以按照双方的约定执行。如果双方没有办法达成一致意见的,例如双方都不愿意承担清偿责任或者清偿比例不能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应当对共同债务进行分担。双方如果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那么可以按照双方的协商一致的意见执行。例如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的,那么可以由法院根据案件的情况,综合确定债务承担的主体和比例。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关系存
婚前购买的房子,如果是登记在一方名下,在夫妻结婚后一般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在结婚后加上了对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
农村土地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分别如下: 1、夫妻婚后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如若夫妻双方均为本经济组织的成员,也是在土地二轮承包之前结婚,可以认为该承包经营权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2、结婚后一方户口迁入本经济组织的。增补部分归婚
婚前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同时,双方已经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的加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就因为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办法,主要是根据我国婚姻法以及民法典的规定。准确来说,2021年1月1日之后,就要按照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来执行。因此,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双方都需要承担共同偿还的连带责任,任何一方都不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夫妻离婚后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夫妻离婚后的共同债务承担需要看有没有约定。 情况一:有约定的。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时的债务分配有约定,则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处理。民法上尊重意思自治,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达,并且不违反强行法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