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2
公司合并解散的不需要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不需要组成清算组清算公司的财产。债权人接到通知后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合并分立没有必要进行清算,因为债权债务均由合并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需要由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之后签订合并协议。
公司因为合并分立而解散是不需要清算的,因为公司清算后就会注销,注销后法人人格就会消灭,便不能进行公司的经营。其他情况解散的公司都是需要进行清算的。
公司清算是企业在终止过程中,为终结企业现存的各种经济关系,对企业的财产进行清查、估价、变现、清理债权、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的行为。未经清算就自行终止的行为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不受法律保护。 根据相关法律,公司的合并与分立是不需要进行清算的,除非
公司解散后并不想一定要清算,例如,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的不需要清算。但其他事由导致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是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
公司合并不需要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合并的,只需要有各方共同签订的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合并分立属于公司的实质变更,因此申请注销的公司是不需要清算的。公司合并的方式有新设合并以及吸收合并。公司分立的方式有派生分立以及新设分立。
吸收合并不需要清算。清算,是为了终结现存的法律关系、处理其剩余财产、使之归于消灭而进行的一个程序,包括计算、核实等。公司解散的通常需要经过清算程序,但是公司因合同、分立而解散的,可以不进行清算。
多个或者一个公司的合并和分立不需要清算。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清算时清算组有以下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