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
如果犯罪者非法捕捞水产品,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水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以及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严重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务院渔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及到刑法中规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具体如下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
中国刑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既遂的量刑:既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
本罪的量刑规定为: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犯本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是单位犯本罪的,那么要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