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如下: 1、在传统租赁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由出租人在签订合同前拥有,不是根据特定承租人的特殊需要专门购买的。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应根据承租人的特殊需要向承租人指定的卖方购买。出租人购买标的物的行为与租赁标的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权利如下: 1、出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2、出租人不承担租赁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3、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 4、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出租人不用承担其责任; 5、出租人不承担毁损
融资租赁合同转租赁的情况如下: (1)转租人有客户资源,而原出租人有足够的资金。转租人通过原出租人实现融资,原出租人通过为转租人提供资金参与融资租赁,扩大国内外市场; (2)为实现国际化战略,拓展海外租赁市场,在海外设立子公司; (3)当原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供货人和租赁标的物的选择,由出租人向供货人购买租赁标的物,然后租给承租人使用。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买卖合同的内容。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有: 1、收取租金的权利; 2、对承租人逾期交租时,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 3、在租赁物的意外毁损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发生时,请求承租人按租赁物的折旧情况给予补偿的权利。
注意事项如下: (一)注意时效问题。 (二)注意纠纷案件的当事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应包括出租人、承租人。 (三)注意案件的管辖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可以
出租人有下列义务: 1、向出卖人支付标的物的价金。 2、不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条款的不作为义务。 3、在承租人向出卖人行使索赔权时,负有协助义务。
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主要在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没有替代物;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三
有下列权利: 1.对租赁标的物的所有权。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所有权,承租人在租期内无权处分租赁物。 2.收取租金的权利。 3.租赁物瑕疵担保免责权。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是根据承租人的选定而购买租赁物后出租给承租人使用,所以,出租
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不同: 1、在传统租赁中,出租人的租赁物一般是出租人在订立合同前就拥有的,并不是根据特定承租人的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的权利包括: 1、基于其自由意愿,选择、受领租赁物; 2、占有、使用租赁物,并据此获得收益; 3、请求相对方承担租赁物瑕疵担保责任、合同违约责任; 4、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国家机关等都可能成为融资租赁交易中的承租人。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中涉及出租人与承租人,还有出卖人。出租人是融资租赁合同中的主导,既是买卖合同的购买人,同时也是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在联系供货人和承租人,促成融资租赁交易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承租人是租赁物的选择人和实际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