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09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实际工作年限三十年的,病假期限为二十四个月。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职工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病假工资各地规定不同,例如上海市: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
1、企业转让、改组合并原有职工仍留企业工作的,其在转让、改组合并前的工龄计入本企业工龄。 2、职工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全部计入本企业工龄。 3、职工因患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的医疗期间,在6个月内的,计入本企业连续工龄。 4、超过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当地政策进行执行。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通常会按医疗期计算,工作不满10年的,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五年的,为三个月的工资。工作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五年通常为六个月工资。
企业职工病假期间工资按照员工的工作年限和请假时间计算。如果休病假的时间在6个月以内,连续工龄不满两年,按照本人工资的60%发放,工龄在8年以上的,工资不受影响。
员工病假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1、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
病假工资计算: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员工在工伤假期工资按照原待遇计算;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病假工资计算: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病假工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计算系数×病假天数。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企业员工因工伤在家休病假,工资应该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算;如果之后员工申请停工留薪的,则按照员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来进行计算。
对于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中的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0.9天和67.4小时,可以照此折算出员
病假工资的基数按照以下三个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