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遗嘱继承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
遗嘱继承不包括: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
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应该是是法定继承人的某几个或者其他人,但是遗嘱继承排除法定继承,应该根据遗嘱。
1、与法定继承相比,遗嘱继承最大的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 2、根据《民法典》规定,有效遗嘱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1)遗嘱人必须具备立遗嘱的能力。 (2)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
遗嘱继承不包括以下人员:遗嘱中未指定为继承人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遗弃或者虐待被继承人的;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
1、遗嘱继承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如果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
遗嘱,是指自然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个人财产或事务做出的个人处理。遗嘱一般于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同时具备以下四个要件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具备
根据《继承法》有关遗嘱的无效规定,遗嘱无效的情况通常包含以下几种情况: 1.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立遗嘱的能力,即在立遗嘱时,遗嘱人没有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即遗嘱人在可以用自书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情况下,
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该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