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析。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
婚后用婚前财产所买的房子除另有约定外,就是个人财产。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当事人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可以视为只是婚前财产形式的一种变化,所购房产不属于婚后所得。但是如果婚后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房产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者房产证上登记的是双方的
婚前房产再婚后拆迁获得的拆迁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婚前房产本来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拆迁后获得的拆迁补偿自然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
婚前一方的房产如果没有投入生产经营,只是自然增值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个人房产的婚后增值部分,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增值指婚前财产在不改变状态的情况下实现的增值,一旦改变状态投入生产经营,所获得的增价性质就会发
是婚后双方对房屋进行了装修以及维护,让房子的价值得到了升值,那么增值的部分就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婚后因为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导致房子的价格升值,那么增值的部分就属于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是有一定区别的,前者是双方共同所有的,后者
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房产结婚前如果是由一方全额出资,并且登记在一方名下,那么该房产属于登记者所有。婚后卖掉房产,也是属于登记者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房产再婚后拆迁获得的拆迁补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为婚前房产本来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拆迁后获得的拆迁补偿自然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前拆迁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此种情况,有着赠与夫妻双方的意思。
婚后夫妻一方出资购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但也有例外: (1)如果父母婚后全款出资买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房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以及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婚后购买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再婚后婚前继承的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个人财产。法律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