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1、刑事拘留的时间为14到37天。 2、具体计算方法。 (1)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天。 (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
重新计算。依据刑诉法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
判刑前被羁押的,判决后处管制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犯罪嫌疑人被判拘役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犯罪嫌疑人被判有期徒刑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上述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开始折抵,被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的犯罪分子先行羁押的刑期不予折抵。
刑事拘留时间限制是三日,可延长一至四日;羁押的时间期限是二个月,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一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
刑事案件撤案后,应当继续计算案件的追诉时效,即与之前立案前经过的时间进行累计计算。在我国,追诉期限一般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在刑事拘留的期间内,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病鉴定是不会影响羁押期限的。鉴定是侦查的手段之一,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三十七天。如果是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的,应该要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报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审批期限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根据
刑事拘留不算羁押。拘留和羁押是两个不同的意思。拘留要分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但在这里所说的应当是刑事拘留。 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依法在押在看守所的时间都叫羁押。羁押不能超期。超期羁押是违法办案。
刑事案件羁押和拘留的区别是:羁押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行使,是在法院决定或检察院批准实施逮捕后对人犯采取的强制措施;拘留由公安机关行使,是在未批准逮捕前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紧急措施。
不算,从正式接到拘留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如果犯罪嫌疑人在逮捕以前已被拘留的,拘留的期限不包括在侦查羁押期限之内。一般情况下,侦查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内侦查终结案件。
精神病鉴定期间羁押期限怎么计算,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羁押期限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侦査、起诉、审判法定的羁押时间。《刑诉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在侦査中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可以延长一个月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因特别原因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
所谓超期羁押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采取强制羁押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称之超期羁押。拘留羁押期限在公安机关最长37天;被捕最长的羁押期限7个月,两者合并一般最长羁押期限即8个月零7天,因特别原因需要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