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
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民法典》规定异地是不能办理结婚证的。办理结婚证的流程是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资料申请登记。
男女双方不可以异地领取结婚证,结婚证应当是双方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领取,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应当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与对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
异地是不可以领取结婚证的,因为结婚证需要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办理结婚证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声明。
异地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异地不能领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领结婚证要带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证不能异地办理。根据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同时应当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双方都在外地是不可以领结婚证的。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领取,所以双方异地领证是不可以的。
结婚证不能异地办理,需要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且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异地办理结婚证的手续如下: 1、双方应准备身份证、户口本、,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等证件。 2、双方应亲自携带上述证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申请结婚。 3、婚姻登记员在受理申请后,应当对其资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