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挂名股东侵犯隐名股东利益,即名义股东侵犯实际出资人的利益时,实际出资人主要有以下处理方法:1、实际出资人可以主张名义股东承担代持股协议的违约责任或者解除其之间的代持股协议,并要求赔偿损失;2、名义股东私下处分股权的,可以向法院主张认定其处分
隐名股东退股的前提是确认股东的身份。隐名投资者不得收回资金,逃避风险和责任但也有例外。在率先完成实际投资义务,由隐名股东转为明显股东后,按照公司章程的约定完成正常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股权回购等方式完成退股是法律认可的。隐名股东是指实际投资
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股东应当以公司为被告,与案件争议股权有利害关系的人作为第三人。股东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通过合法方式继受公司股权。
股东抽逃全部出资后是否还有表决权要看情况。如果公司章程规定股东抽逃出资后没有表决权的,按其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则在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被解除前,其仍然具有表决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
隐名股东需要对债务承担责任,隐名股东作为公司的实际股东,应当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隐名股东是指出资人为了规避法律或者其它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
公司注册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土地使用权出资等。货币以外的出资须具有确定性、现存性、价值评估的可能性、可独立转让性的标的物才能用于出资。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不一定具有管理权,但是股东具有重大事项决策权。 股东无直接管理公司经营事项的权力,对公司治理主要是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经由公司股东(大)会将其意志转化为法人意志。
股权转让价格并不等于注册资金或实际出资,是由双方(转让方、受让方)参照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未来盈利能力、无形资产等因素协商确定,可以大于或小于注册资金、实际出资、公司资产。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去世之后,变更股权有以下步骤: 1、股权变更人携带相关证件到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股权转让申请,等候工作人员开具《受理通知书》又或者是《申请材料接收单》; 2、工作人员对股权变更人资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