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
移送审查之前是可以提出管辖异议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应当在管辖权移送之前向司法机关作出说明,并申请重新认定。所以在移送管辖完成之前是可以提管辖权异议的,如果移送管辖已完成的,则不能再提异议。
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一般由公安机关进行,但是人民检察院对于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监察委员会对于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都有管辖权。如果司法机关接受到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移送主管机
司法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依法立案后,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公安移送管辖后要重新立案。接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1、指定管辖,是指上级人民法院以裁定方式,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对某案件行使管辖权。指定管辖的实质是法律赋予上级人民法院在特殊情况下有权变更和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2、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依照法律规定,将该案
管辖移送审结之前可以提出异议,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 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
优先管辖与移送管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如下: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如下: 1、移送的原因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为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但是发现存在管辖权错误,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转移的情况为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有管辖权,但是存在不适宜行使的情况,例如涉及到院长回避等情况; 2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如下: (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的是案件; (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
刑事诉讼法规定,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法院审判。即最初受理的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但如果由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诉讼的话,则需要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