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在编教师可以做公司股东。公司法和教师法都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应该是允许的。教师和其他从业人员一样,要受到用人单位的一些规章制度的约束。教师不可以做公司法人或者公司的职员,不可以利用教师的权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利益。损害国家利
公司股东不可以以劳务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出资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的使用权等,但是不能以劳务、商业特许经营权出资。非货币方式出资的,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提供评估报告。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后,股东未经法定程序将已缴纳的出资抽回,但仍保留其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违法行为。 股东需承担抽逃出资的相应民事责任。对于公司而言,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显然侵害了公司的财产权,公司可要求其返还出资本息。
股东的投资款一般不能撤回。发起人、认股人缴纳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后,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不得抽回投资。
可以转让。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期限未届满时,股东的出资义务尚未到期。此时,即使股东转让股权,也不构成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股东转让股权的行为,已将股东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包括出资义务。因此,股东无需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
在现行《公司法》当中,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设定了股东同意、优先购买权等限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设定了时间、比例、场所等限制。但是,尚无明文规定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公司股东未出资经法定程序是可以转让股权的。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股东未出资的,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
在现行《公司法》当中,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设定了股东同意、优先购买权等限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设定了时间、比例、场所等限制。但是,尚无明文规定未实缴出资的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股东股权的取得具有相对独立性,只要被载入公司章程、股东名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不可以不出资。投资不是股东接受赠与收入的前提。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管理规范的前提下,法律支持股东的意义自治,包括股东的投资金额、持有股权的比例、表决权和分红权的约定等。股东持股比例一般与实际出资比例一致。但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也可以同意
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中规定了股东抽逃出资的表现形式有: (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股东死亡后,其股东资格不一定可以继承。正常情况下,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如果公司在章程中规定,禁止股东资格由他人继承的,则继承人就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股东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