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9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准予撤诉六个月后才能再起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的,要在第一次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后才能第二次起诉。但是,如果在这6个月期间有新情况、新理由,当事人可以随时提起离婚诉讼。另外,如果是由被告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即使没有新情况,新理由,法院也是会受理案件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如果没有新理由新证据的,那么起诉的一方只能在六个月之后再起诉。但如果是另一方想要起诉的,那么就不需要再等六个月,可以随时起诉。
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用间隔时间也可以提起第二次离婚诉讼。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需在第一次起诉的六个月后再提起诉讼。否则法院会不予受理。
当事人第一次起诉离婚和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间需要间隔半年,也就是说,对于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如果原告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依法不予受理。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能提起离婚起诉,需要在六个月以后才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可以在出现新情况、新理由时再次提起诉讼。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可知,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法院准予撤诉六个月后才能再起诉.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六个月的限制。
第一次起诉离婚六个月后可以再次起诉。若第一次判决或调解不准予离婚的,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上述的,一般需要过六个月才能再次起诉。但如果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可以六个月内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
第一次起诉离婚六个月长时间可以再起诉。但有新情况、新理由的,不受该时间限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次起诉离婚需要的时间是三个月或六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第一次判决不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只能在六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 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再次起诉离婚,不受六个月期限的限制。 被告起诉离婚的,不受六个月期限的限制。 《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
第一次起诉离婚,第二次起诉还需要六个月时间,除非有新的情况、新的理由。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