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3
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夫妻双方离婚,一般情况下,男方一般是不得要求返还彩礼的,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据此,夫妻离婚后,男方一般不得
彩礼钱一般是由男方给女方本人或者其父母,具体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彩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所以属于婚前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彩礼的法律性质一般属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因此,男方给女方的彩礼钱一般归属于女方,即接受赠与的一方。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明确归属于双方所有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
嫁妆的认定标准一般是这样的,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认定为女方娘家对女方个人的婚前赠与,是女方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认定为女方个人所有;在登记结婚后陪送的嫁妆,娘家人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
彩礼返还有一定的条件,人民法院支持返还彩礼的情形有以下几点: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没有结婚;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
女方陪嫁钱离婚一般属于女方,陪嫁钱是女子出嫁时,娘家准备的陪嫁至夫家的结婚用品及财产财物,一般视为女方父母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财产,但女方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
离婚男方给的彩礼不一定需要退还,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的话,同时给付彩礼一方并未出现生活困难等情形,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就不能够要求女方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 第二、如果双方尚未实际共同生活,也就是双方只是名义上
离婚给女方的彩礼是否能够要求女方退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作出判断。符合以下的条件,男方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请求女方退还彩礼:第一种情况就是指,夫妻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一起共同生活。第二种情况主要是指,因为男方婚前赠与彩
离婚时,女方不一定需要退彩礼。 首先,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的,用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诚意的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彩礼属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