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7
债务人死亡的,保证人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则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般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债务人死亡的,且债务人生前的财产已经被继承人继承了,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继承人为被告,要求继承人在遗产继承的范围内偿还债务。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起诉死亡的债务人,法院可以要求债权人变更被告,追加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当然这也要继承人表示
1、首先分析主合同是否具备法律的效力;2、具体分析保证人提供的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存在有先诉抗辩权,连带保证需要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既可以向连带保证人要求承担责任,也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要求承担责任;3、看是否还处于保证期间内。在保证期间内的
应当具体分析: (一)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该由其配偶承担。 (二)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该由债务人的继承人来承担。作为债务人的继承人应当在继承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人的财产的
欠债人死亡,由其遗产偿还债务。当欠债人死亡,其遗产开始被继承,或者由遗产管理人进行管理。继承人继承其遗产后,需承担继承份额内的债务与税务等。当继承人放弃继承时,则不需要承担该债务。债权人不用担忧,欠债人死亡,债权就消灭。只要欠债人有遗产存在
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1、可以就债务人的遗产进行还债,如果在还债之前债务人的遗产就已经被继承人分割的话,这个时候各个继承人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份额内承担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债务。 2、如果继承人放弃了遗产继承,那么此时也就不需要给被继承人还债了。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 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如果你不知道死者和他配偶之间存在婚姻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债务人死亡的,可以确定其遗产继承人为被告,原告起诉时,遗产还未分割的,数个继承都应当列为被告参加诉讼,债务人的债务应当由其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原告死亡债务仍然应当偿还。 公民的个人化财产包括可以继承的债权,也就是说,从法律角度上讲,债权是可以依法继承的。作为原告的债权人死亡后,其债权由其继承人继承。在诉讼过程中原告死亡,有继承人的,裁定中止诉讼。人民法院通知他的继承人及时参加诉讼
没有写欠条债权债务可以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