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1
从工伤认定机构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一般应当在60天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如果是较为简单,事实清楚的工伤事件,就需要在15天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另外需要注意,这个期间是适用中止规定的。所以最长时间不一定就是固定的60日。例如说如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职工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有效期最长为一年。发生事故伤害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申请的。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书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伤认定申请做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没有撤销工伤认定书,则工伤认定书是始终有效的。工伤认定书本身并没有一个所谓有效期的说法。
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15日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即可生效,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等相关结论出具后,生效。工伤认定书自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交资料后,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
工伤认定书下来,只要劳动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超期规定为一年。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复议一般要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要在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情况复杂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但最多不能超过三十日。
5日。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复核后,应当作出复核结论。复核结论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复核申请人基本情况; (二)申请复核的主要事项、理由和依据; (三)复核意见。复核结论应当加盖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复核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