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20
1、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包括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等;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有下列构成特征:1.客体方面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方面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
发票丢失的处理:丢失空白发票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然后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丢失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联,应于发票丢失当日在
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条件包括: 1、犯罪主体限于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2、主观上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丢失枪支不报罪量刑应当根据实际案情决定。 我国刑法规定,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客观方面表现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九条的规定,丢失枪支不报罪是指: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丢失枪支不及时报告,此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一)主体要件:主体不是一般主体,是特殊主体,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二)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上表
有以下要件构成丢失枪支不报罪: 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为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丢失枪支不报罪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构成要件的具体规定是:主体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犯罪构成: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丢失枪支后不及时报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明知枪支丢失但不及时报如果不知道枪支丢失而没有报告的,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对于枪的丢失,可能是出于过失,但不及时报告,却是出于故意。 3、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