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都是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拆迁协议不可以更改安置人。因为拆迁协议属于合同性质,双方签定协议后,就能按协议内容覆行合同。取得拆迁后的房产证后,当事人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
想要合同有效需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签订合同的双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签订合同为双方自愿行为。 2、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以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如法律规定建在集体土地之上的,只能转让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否则,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概念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拆迁补偿协议和拆迁安置协议基本一样。协议应当写明拆迁当事人的身份信息与工商信息;拆迁补偿方式;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概念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下列特征: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
订立房屋拆迁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拆迁合同的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合同的签订应当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等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将其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的合同经撤销后自始无效。
无法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
征收拆迁属于政府行为,根据法定程序执行(政府工作计划,人大审议通过等),会制定一个具体的时间表,同时做好拆迁安置工作,保证被安置人员的合法权利。至于,具体是先建房,还是先拆迁,都是可以的,属于先拆迁的,政府应该给予临时住房或者合理费用。
可以起诉。如果是不履行所签订的拆迁协议,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并承担违约责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