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构成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条件有,所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的秩序;以及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式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行为。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主体与客体: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年满16周岁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是指组织、领导或者参加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 本罪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所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不特定多数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包庇黑社会成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第一,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才能构成本罪。 第二,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复杂的对象,包括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几点: 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 所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不特定多数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
渎职罪的主体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由于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构成较为复杂,同时政企、政事职能交叉现象在一些领域也存在,造成在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之外还有立法空白。根据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制定的多个立法解释、司法解释
涉黑涉恶九类案件主要包括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开设赌场罪等9类犯罪。具体内容是: 1、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司法解释如下: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法取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