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如下: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最高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其他。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其他。
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书面凭证。如果当时没有签订,也应在劳动关系建立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出这个时间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
劳动合同对试用期的规定有: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该法条规定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简单来说就是违反规定解除劳动或终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获得一定标准的赔偿金。
合同管辖的规定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合同双方可以在书面合同中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等级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自实际用工之日开始计算。 双方成立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事实劳动关系,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促进依法履行劳动合同,保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办法。
事实劳动合同的概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针对滥用试用期、试用期过长问题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1)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且不是所有劳动合同都可约定试用期。 (2)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
劳动合同解除赔偿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其他情形下不需要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