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公司破产债务的清偿顺序如下: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同利益债务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医疗、残疾补贴、养老金费用、所欠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
企业破产后的债务清偿顺序依次如下: 1、企业所需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2、拖欠职工的工资和补助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的补偿金; 3、剩余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遗产债务的清偿: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决议必须经代 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股东会作出公司解散决议后15日成立清算组。 清算开始之日(决解散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登记 机关、税务部门、劳动部门及开户银行。 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注销财务的清算流程: 1、成立清算小组,并终止经营日编制资产负债表,向工商部门及税务部门申报注销清算。 2、对资产变卖,确认债权债务,并计提清算费用。 3、核算变卖资产及其损益的账务处理。 4、核算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及损益的账务处理。
债权债务关系的清算手段有: 1.协商,债务人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可以延期偿还; 2.调解,不能协商一致时经由中间人调停,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新的协议; 3.仲裁,双方将争议交给共同信任并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或专业仲裁机构,作出裁
一般是采用约定的履行债务时的方式,如还款、支付利息、用产品或劳务清偿等方式。特殊的途径是因为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而变化,旧的履约方式已不适用,所以依具体情况的不同变更方式,有协商、调解、判决等。
企业清算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存的财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企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需要以下材料: 一、破产清算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三、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 四、到期债权的证明材料; 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证明材料。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普通债权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破产人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税款之后受偿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合伙企业债务清偿规则如下: 1、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 2、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债务; 3、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4、合伙人发生与合
公司的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时,为终结公司作为当事人的各种法律关系;使公司的法人资格归于消灭,而对公司未了结的业务、财产及债权债务关系等进行清理、处分的行为和程序。公司清算的范围为公司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