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7
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如果当事人不服该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该申请期限的,则自障碍消除之日起再继续计算。
行政处罚决定若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执行结束的时间是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的六个月内。若是法院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执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行政处罚要7日才能做出决定。 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行政处罚案件立案后一般情形下应当在九十日内作出决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机关一般应当对于违法行为人在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且依法应处警告或者较低数额的罚款的,则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若行政机关将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至被处罚人处之后,应当立即对其进行拘留的处罚。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对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对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约束性警械。
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后的三天内,如果未举行听证的,一般可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机关需要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长期进行保存。在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后,会及时整理归档,并且会在一定期限内移交给档案馆管理,会被长期保存。而且在满一定期限后,会依法向社会开放。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后,应在10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要求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履行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