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9
侵犯了探视权,一般是不能赔偿金钱的,但可以请求行使探望权。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与探望权没有什么区别,探视权就是探望权,叫法不同。探望权是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享有的权利。该权利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形成的,另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
探视权与探望权没有区别。探视权就是指的探望权,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探视权与探望权没有什么区别,只是称呼不同。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探视权与探望权没有什么区别,探视权就是探望权,叫法不同。探望权是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所享有的权利。该权利是基于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形成的,另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对方行使探望权。
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则按照双方在离婚协议中的约定执行探视权;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探视权。如果双方协议离婚但没有约定探视权如何行使的,则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如何行使。
探望权受侵犯的,可以通过与孩子监护人协商的方式维权,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维权,即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孩子的监护人配合自己行使探望权,但此判决一般不宜强制执行。
如果有人侵犯了这种权利,比如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阻止当事人看望子女,一般情况下,可以起诉并要求排除行驶探视权过程中遇到的阻碍。 但是仅仅只是探视权受到侵犯,并没有对当事人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一般是不会被赔偿一定金钱的,可以请求行使探望权。
探视权与探望权一般是相同的,均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视权与探望权一样。离婚后若是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让探视孩子的,探视方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不能执行子女的人身。探望的时间以及方式由双方共同决定。
探视权与探望权一样,都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探视权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子女的见面交往权。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视孩子的情形有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余情况下,不能让对方不探望孩子,因为探视权也是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