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1
保护商标权: 一、提防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商标工作者,包括标识及包装的设计人员,应当熟悉商标法律并能灵活地运用。 二、防范他人侵权 商标注册后,注册人享有专用权。保护商标专用权,不仅仅是行政执法部门的职责,更是企业的重要工
网络申请商标流程如下: 1、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门户网站,点击网上申请; 2、按照指示上传相关材料,提交注册申请; 3、商标局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九个月内审查完毕,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初步审定公告起三个月内,无人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
可以。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有特殊保护。有下列特殊保护措施: 1.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的,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驳回其注册申请。 2.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使用,且会暗
网络商业秘密,按照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驰名商标保护的特殊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普通商标只能在获准注册的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受到法律的保护,享有商标专用权;而驰名商标与其独创性和显著性而获得不同程度的跨类保护;2.驰名商标可以对抗其他人的恶意抢注;3.企业可以据此制定商标知识
商业秘密的保护必要性: 1、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知识产权的需要; 2、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经济利益; 3、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保护市场正常竞争秩序。
1、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2、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 3、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4、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提高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整体效果的需要。
商业秘密的保护必要性: 1、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2、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 3、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参与世界经济一体化的需要; 4、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是提高商业秘密法律保护整体
1.针对计算机信息方面我国加大了对网络著作权的监管力度和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网络作品可以向网络著作权相关登记中心进行登记。2.律新增了著作权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扩大了以往传统著作权的保护范围。
商标的网络侵权的赔偿数额应当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