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一般税务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日,但是补正申请材料、协商确定或者指定受理机关、审查依据、现场勘验、鉴定等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还要考虑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
税务局行政复议受理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国税局的行政复议机关就是国税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税务的行政复议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事情;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税务的行政复议的方式是既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若是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国税行政复议在国税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人可以在知道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因不可抗力或者被申请人设置障碍等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行为、税务机关
税务行政复议包括的范围如下: (一)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二)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三)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四)税务机关未及时解除税收保全措施,使纳税人等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五)税务机关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