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海事法院的受案范围如下: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 (2)海商合同纠纷案件; (3)其他海事海商案件; (4)海事执行案件。 (5)海事请求保全案件。 海事法院是我国专门人民法院之一,是审理海事和海商案件的专门法院。
海事海商法院在内地的受案范围包括有海事侵权纠纷、海事合同纠纷、海事请求保全及执行等案件。当事人向法院申请进行诉讼的,一般应当指损害之日两年内提出诉讼请求。
海事海商法院受案范围包括海事侵权纠纷、海事合同纠纷、海事请求保全及执行等。按照规定,当事人向海事法院提出诉讼要求,一般要在两年内发起,特殊的情况,要在一年内发起。
1、海事侵权纠纷案件10种。主要有:船舶碰撞损害赔偿案件,船舶触碰海上、通海水域、港口的建筑物和设施的损害赔偿案件,船舶排放、泄漏有害物质或污水造成水域污染或他船及货物损害的赔偿案件,海上运输或海上、通海水域、港口作业过程中的人身伤亡事故引
海商法是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横向法律关系,体现的是对当事人合法利益的平等保护。而海事法则主要是调整行政管理机关与其管理对象之间纵向的法律关系,即在保护被管理者合法利益的前提下,规范行政秩序,建立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外部环境。
海事法和海商法的调整范围分别为:海事法调整海事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与其管理对象之间纵向的法律关系;海商法则调整的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横向法律关系。
海事法和海商法之间的区别包括有:调整的对象不同;立法的目的不同;适用的情形不同等。其中海事法的调整对象为纵向的法律关系;而海商法调整的则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横向法律关系。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如下: 1、因海事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2、因水上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最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3、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
1.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对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求。 2.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
海事海商案件涉及的方面有海事侵权纠纷案件;海商合同纠纷案件等。其中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海事法院管辖范围有: 1、因海事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地、被告住所地、船籍港所在地海事法院管辖; 2、因水上事故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船舶先到达地、船籍港所在地、被告住所地海事法院管辖; 3、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
海事海商案件管辖权有: (一)管辖区调整; 1、根据航运经济发展和海事审判的需要,调整大连、武汉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 2、其他海事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决定或者通知确定的管辖范围,对海事案件行使管辖权。 (二)海事行政案件管辖; 1、海
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和登记、防治船舶污染和航海保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统一管理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船舶所有人安全生产条件和水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