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9
担保人可以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以下情况,担保人不担责: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
下列情况下担保人可不承担连带责任: 1、主债权消灭的; 2、担保权利已经实现的; 3、债权人放弃担保权利; 4、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但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以及其他的情况。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
债务人配偶承担清偿责任的范围具体如下: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为家庭共同生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下列情形下不承担违约责任: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未违约一方未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因债权人的过错致使债务人不履行合同;运输合同中标的物的自然损耗。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上三种情况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证人可以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或者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情况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如果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应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第三人侵权,造成在校未成年人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 第一、第三人是直接侵权人,第三人致在校学生遭受人身损害的,通常由第三人自己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位)第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