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控股股东减持股票是好事,前提是该市公司正在扩张发展时,需要大量地资金进行资本运作。如果是在个股上涨过程中出现控股股东减持股票的情况,那么股东利用股价上涨套现的行为反而会导致股价下跌,这会成为一件坏事。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质押解除时,意味着公司财务状况有所好转,无需质押股份;另一个原因是股价上涨的可能性增强,可以再次质押获得更多资金。在上面这两种情况下,质押将被解除。第一种情况被投资者认为是好的,当然也是好消息。第二种情况,如果解除质押,重新质押,不一定是好
根据您提供的行为,本律师结合现行有效的法律审查之后认为: 1、原股东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隐瞒了相关情况,导致您做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该情形已经构成重大误解,您可以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协议; 2、挪用
一方面是对公司长期看好,有些公司是官方增持,还有就是管理层增持,这都是对公司未来相当看好,有些公司是手上有大量的订单,以及未来一段时间还会有大量的潜在订单,因为没有人比公司管理层更加了解自己公司的了。
按以下两个方式解决: 1、不同意股权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2、通过诉讼方式解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2、
公司股东之间的大部分股权转让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应税所得额是股权转让所得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差额。这实际上是指个别股东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利润额,或仅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着折价转让,则就不存在缴纳
股权变动存在两种形态。一是股权转移,比如股权继承和股权遗赠。它属于被继承人或遗赠人死亡这一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件引起的股权变动。另一种是常见的股权转让,它是出让方和受让方基于合意实施的法律行为,引起的股权变动。 股权转移,除非章程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