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
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 (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 (二)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
偷税数额应当指在确定的纳税期间,行为人不缴或者少缴各税种税款的总额。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偷税数额,是指在确定的纳税期间,不缴或者少缴各税种税款的总额。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是指一个纳税年度中的各税种偷税总额与该纳税年度应纳税总额的比例。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比,按照各税种偷税总额与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期间应当缴纳税款总额的
达到以下标准隐匿会计账簿罪才能立案:行为人隐匿的会计账簿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会计账簿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抢劫数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1、抢劫信用卡后使用、消费的,其实际使用、消费的数额为抢劫数额; 2、抢劫信用卡后未实际使用、消费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3、为抢劫其他财物,劫取机动车辆当作犯罪工具或者逃跑工具使用的,被劫取机动车辆的价
非法经营数额的计算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非法经营卷烟二十万支以上的;曾因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
盗窃数额的计算方式有: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
盗窃数额的计算方式: 盗窃的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按照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没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盗窃不记名、不挂失的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的,应当按票面数额和
盗窃数额的计算: 1、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不能确定的,一般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以人民币折价计算; 2、有价支付凭证、有价证券等按票面数额和案发时应得的可得收益计算; 3、邮票、纪念币等收藏品、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