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7
保险合同终止指成立后因法定或者约定原因消除合同确定的关系,法律效力完全消失的事实。保险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是合同期限届满、履行完毕、主体消灭等法律或约定原因,结果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投保
保险合同终止的后果如下: 1、合同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将就此结束,双方都不必继续履约; 2、投保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公司只有在投保人违反合同(不如实告知)的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解除合同意味着单方面违约,只能拿到部分所交保费,并且不享受任何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投保人故意或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保险标的和被保险人情况,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其他情况下,保险公司不得单方面解除合同。
保险合同终止后是否会退钱要根据具体的保险产品类型进行确定。如果是返还型保险,比如年金型保险,那么合同终止后保险公司会退还保费。如果购买了消费性保险,比如短期意外险,这种产品在合同终止后就不会退钱。
保险合同期满并不会全额退还,但是可以拿回本金的,但是正常合同期满后是可以全部拿回本金的,如果是分红险,应该还可以拿到部分分红,但是不会很多,会远远低于预期的,提前退肯定有损失。越晚退损失会越少越早退损失部分越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
保险人终止保险合同的情形有: 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告知义务的; 2、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谎称发生保险事故,要求保险人赔偿或者支付保险金的; 3、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发生保险事故的; 4、被保险人未按照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的安全责任的;
强制保险合同,又称为法定保险合同,是指依据法律的规定而强制实施的保险合同。如铁路、飞机、轮船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以及我国有的地方实行的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等。
保险合同的终止包括: 1、保险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 2、保险合同因履行而终止; 3、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 4、人身保险合同因被保险人的死亡而终止 5、财产保险合同因保险标的部分损失,保险人履行赔偿义务而终止。 合同终止,是指
保险合同的终止事由: 1、保险公司对合同约定的事项进行了理赔; 2、保险合同期满,期满后不再继续提供保障; 3、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申请退保,保险公司同意其退保申请; 4、在合同效力后2年内未申请保单复效,或复效申请未通过。
订立保险合同后,保险代理人不得随时终止。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授权,代理其经营保险业务的人。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法律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其赔偿责任;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自然终止:指因保险合同期限届满而终止。这是保险合同终止的最普遍、最基本的原因。 2、因保险人完全履行赔偿或给付义务而终止:指保险人已经履行赔偿或给付全部保险金义务后,如无特别约定,保险合同即告终止,即使保险期限尚未届满,合同也告终止等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