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9
刑事诉讼审查起诉的条件: 1、刑事自诉案件:属于受诉法院管辖,被害人告诉,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 2、刑事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条件有: 1、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属于单一罪行的案件,需要查清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属于数个罪行的案件,需要已经查清的部分罪行达到起诉条件。 2、证据确实、充分。证据确实是对证据质量的要求,是指用以明犯罪事实的每一
检察院免诉的条件如下: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
检察院抗诉的条件: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
检察院不起诉的条件如下: 1、酌定不起诉。检察官应用起诉便宜主义而决定不起诉在法理上称为酌定不起诉或相对不起诉; 2、法定不起诉。拥有诉权而予以舍弃,法定不起诉是起诉机关对案件没有诉权或者丧失诉权,因此而不提起公诉; 3、存疑不起诉。检察机
人民检察院刑事抗诉的条件如下: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 刑事抗诉是指人民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监督活动。
检察院不起诉一般需要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犯罪行为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
法院对公诉案件审查后,对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 检察院发现主要犯罪事实失实,或者按照刑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主动撤回起诉,按照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程序办理。 如果发现起诉案件主要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主动撤回起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1、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 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有抗诉必要,依法提出抗诉: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
检察院做笔录不予起诉的条件: (一)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四)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五)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六)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