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
扣工资的法律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
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有: 1、履行国家和社会义务期间的工资。 2、加班加点、停工期间工资。 3、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4、企业依法破产时劳动者的工资。
单位支付节假日加班工资有下列标准: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百分之三百的工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如休息日、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加倍的工资。
加班加点支付工资的标准有: 1、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
现金支付法律规定以下方式采用: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4、个人劳务报酬; 5、单位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
武汉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工资支付及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已制定出《武汉市企业工资支付规定》 (讨论稿),拟于2008年实施。新规定一共33条,详细规范了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新规定要求,企业确定的工资标准 (包括试用期、熟练期、见
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规定: 1、非因劳动者原因,工厂停工、停产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即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按正常工资支付劳动者的工资。若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若
关于建筑工程的发展,其中最重要的是质量管理规范制度的制定,其能更好地规范各个工作岗位以及工程质量的进行。那么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有什么规定呢根据相关条例的颁布,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规定建筑工程应当实行相关保修制度,最低保修期限的制定和发
支付双倍工资的时效为一年。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2、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仲裁时效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