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继承人在下列法定的情形中会丧失其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 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法定继承的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先后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转继承和代位继承是不一样的。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未来的及分割财产就死亡的,其应当获得的份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遗嘱继承中不可能出现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前,就已经死亡了,然后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代位继承;而转继承是指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他还没有死亡,但在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些原因死亡了,然后由他的继承人继承他应该继承的遗产。代位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比例的确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是一样的;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财产。
继承人可以同通过下列方式获得继承权: 1、和被继承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可以获得继承权; 2、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约定给当事人继承的,可以获得继承权; 3、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的,继承人依法获得继承权。
继承人当然可以放弃继承。继承人于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放弃继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一种资格,具有专属性,不能放弃。在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没有效力,
当然可以,继承人可以拒绝继承遗产。但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权利人可以放弃。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伪造、篡改或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本人承认,或有其它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 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以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遗产的,可以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以书面形式表示放弃继承权。如果在遗产分割之前没有表示,那就视为接受继承。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继承人不一定就可以继承遗产,如果有遗嘱的,需要按照遗嘱分割遗产。
继承人能放弃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
继承人能放弃继承权的,但还需满足以下要件: (1)放弃必须以书面做出,且时间期限为继承开始后,且在遗产处理前;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3)其他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