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可以撤销。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胁迫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要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权消除后,当事人共同生活
补办婚姻登记的其婚姻关系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算。补办结婚登记时,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应当填写当事人补办登记当天的日期。补办就是具有溯及力的。
包办买卖婚姻不合法。所谓包办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人枉顾婚姻当事人的意愿,为其包办婚姻。所谓买卖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人将一方当事人的婚姻与另外一方或者其父母作交易,强迫其缔结的婚姻,也是违背当事人意愿,是违法婚姻自由制度的。
包办买卖婚姻是不合法的,严重的还可能要负刑事责任。买卖婚姻是指包括父母在内的第三人将一方当事人的婚姻与另外一方或者其父母作交易,强迫其缔结的婚姻,是违法婚姻自由制度的。
无效婚姻的情形: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
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具体指具有下列情况的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的婚姻;或者一方患有重大疾
买卖婚姻是第三者包括父母违反婚姻自主原则,以索取物财为目的,包办强迫他人造成的婚姻。换亲、转亲、童养媳等都是包办买卖婚姻不同形式的表现。 买卖婚姻的处理: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当事人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
变相买卖婚姻的处理办法: 1、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买卖婚姻属于可撤销的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对因买卖婚姻获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3、根据我国
民政局的婚姻登记管理处或者人民法院管理买卖婚姻。当事人因买卖婚姻受到伤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侵害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情节恶劣,可以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理,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