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未出资可以转让股权。股东内部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并没有什么特殊的限制;但是对外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抽逃出资转让股权有效,但已足额出资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要求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在公司怠于行使其追偿权时,代表公司提起间接诉讼,要求其将抽逃的资金退还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可以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同时也规定了股东可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其出资,但需经全体股东的过半数同意方可。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
公司成立时认股人只要实际交付部分出资即成为股东,并负有按约交足出资的义务,股东未按约交足出资的,应承担出资不足的责任,但不影响其股东地位,其转让股权的行为应认定为有效。未出资的股东转让股权并不当然无效。首先,确定某人是否享有某公司的股权,应
股东未实际出资的,在一般情况下也是能够转让股权的。只要该股权是合法有效存在的;属于可以进行转让的债权;并且股东与受让人协商达成一致,也告知了债务人的,该股权可以转让。至于出资义务,由转让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般是由转让人承担。
股东能随意转让股权。以下人转让股份有一定限制: 1、股份公司发起人: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 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
大股东不可以强迫小股东转让股权。转让股权必须是股东自愿,并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其余股东,经过其余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其余股东在同等情形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权是可以折价转让的,而且在股权折价转让时,章程出资金额是不需要修改的,因为章程出资金额与股权折价转让没有必然的联系,只有在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金额的情况下能修改章程出资金额。
股东不是必须转让出资,出资转让需基于平等自愿的情形下进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
有权。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隐名股东(实际投资人)是真正有权处分股权的人,其有权转让股权。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出资未到位股权只要经法定程序也是可以转让的。我国法律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与其他人约定转移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且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