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0
行政程序制度有: 1、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以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制度。作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它的内涵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2、信息公开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向特定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行政程序制度有: 1、听证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以听证会的形式听取当事人意见的制度。作为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它的内涵是“听取当事人的意见”; 2、信息公开制度。是指行政机关主动将政府信息向社会公众或依申请向特定的公民、法人或组织公开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行政强制措施包括: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
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具体包括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等。
行政复议机关作为行政机关,它有着组织、协调、监督等多种行政管理职能。行政复议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出现,对复议纠纷双方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因为它可运用法定的行政复议程序解决行政争议。
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 2、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其他处理。 3、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4、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适用的规定。 5、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行政复议程序大体上依次经过五个阶段,即申请、受理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
行政复议流程有: 一、申请。 (一)时效。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二)条件。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属于
行政复议范围包括: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
行政复议机关有两类:一类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一类是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领导并支持本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依法办理行政复议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