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8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刑事构成要件有: 1、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的构成要件有如下四个: 1、侵犯的客体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规定;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行为; 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的案件,进行刑事立案的标准是: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一人以上重伤且五人以上轻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才能立案: 1、未经许可擅自口固体废物造成公私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的; 2、永久性破坏了相当数量的土地或林地的; 3、致使1人以上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轻伤或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应予立案追诉。
我的意思是(一)本罪与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界限两者在犯罪主体和犯罪的同类客体上都是相同的。两者主要区别是: 1、犯罪直接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有关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而后罪的客体为国家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1)》第61条:[非法处理进口固体废弃物事件(刑法第339条第1项)》违反国家规定,倒塌海外固体废弃物,堆积处理的,应立案追诉。
行为人如果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到境内进行倾倒、堆放以及处置的将会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对行为人进行拘役,并且处以罚金,如果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的损失,或者是严重的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的,可以处
本罪中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包括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情形的行为。是否立案要从本罪的构成要件考虑。 具体来说,该罪侵犯的客体是
刑法规定非法经营,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作为一种经济犯罪,认定情节是否严重,首先应当考虑经济衡量标准,应该以非法经营额和获取数额较大或者巨大为起点。以非法放贷为例,如果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放贷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