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2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有: 1、擅自转让的,低价转让的造成的损失,应该由过错方承担; 2、隐匿房产,需要受害一方的关注和调查; 3、以他人名义购房的,一方以他人名义购置房产,离婚后再过户到自己名下的。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
《民法典》规定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包括虚构买卖合同,将财产假装出卖给一方。隐藏的一方在离婚时应当少分或者是不分。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具体有: 1、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
夫妻结婚登记后,产生的财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属于婚前财产的,是个人财产,不管结婚多久也是个人财产,除非约定成为共同财产。夫妻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 夫妻之间在婚后可以约定共同财产的归属,这种情况下,即使原来房屋登记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经过夫妻之间书面约定之后,房屋可以在婚后转为夫或妻一方个人财产。
《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虽然是婚后各自购买物品,但是不属于下列夫妻个人的财产,即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的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的财产; 4、夫妻一方专用的生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
同居时,除双方约定属于共同财产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外都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同居关系并不属于婚姻关系,不能适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有的原则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