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7
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婚前财产均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原则上夫妻各有一半。但须优先照顾子女和女方的利益。
军人离婚关于财产问题的处理与一般案件的处理基本相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都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但是军人的伤残补助金、伤亡保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这些带有个人专属性的款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首先,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军人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其次,离婚后,个人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方式与普通人是一样的,也是对于财产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对一方个人财产仍然归一方所有,对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注意,对于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2、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3、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如下:对于夫妻双方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对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婚后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方法如下: 1、首先,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军人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补贴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2、其
军人的离婚财产分割如下: 1、军人伤亡保险、伤残补助、医疗生活补助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所有; 2、以军人名义支付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一次性安置补助费等一次性费用,夫妻婚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2、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3、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军人离婚是对财产分割应该注意以下几点: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归军人个人所有。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会平均分配。军人的房产也属于共同财产,一般会平均分配。军人的住房补贴,也是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要求分割。 2、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3、军人的住房补贴应当属夫妻共同财产。
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夫妻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婚前财产均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由夫妻协商,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
1、军人伤亡保险金分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