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刑法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是6个月。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
监视居住两到三个月的时间就会移送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期间,发现有充分证据证明嫌疑人的犯罪事实需要逮捕的,则会对嫌疑人进行拘留或者逮捕。一般的刑事案件批捕以后的三个月之内,才会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的移送并不是几天之内就能完成的。
由于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这两种强制措施在实际执行中一旦被采取就难以撤销,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长期受到限制,无法正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既不利于案件及时终结,也不利于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解除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公安机关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
监视居住的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六个月。《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
监视居住的期限是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间公安机关应该继续侦查、起诉和审理,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分别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决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公安机关执行。 具体操作程序为:承办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提出意见,报部门负责人审核,经领导批准后,制作监视居住决定书,监视居住决定书应写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住址